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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衡·新“枫”景 看法庭|被涂料溅到车上的车主 当庭收到了“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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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治部(宣教) 开发区法庭 葛灿妮  发布时间:2025-01-03 09:38:54 打印 字号: | |
始得开局一两墨,绘成前路万点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发挥“小法庭”“大作用”,用司法之笔绘出美好生活新画卷,朝阳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新‘枫’景·看法庭”专栏,全方位展现朝阳法院人民法庭的新“枫”采。







“谢谢法官,真没想到当天就拿到了赔偿款!”近日,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不仅当庭签收了调解书、被告也于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

事情发生在2024年9月2日,刚下班的小冯远远就看到自己停在单位楼下的爱车居然变成了个“大花脸”,既震惊又气愤,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

经警方调查,很快真相大白。原来,当时屈某的施工队正在一墙之隔的小区为某厂房喷涂料,在二楼施工过程中,因窗户尚未安装玻璃,也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涂料便从窗户喷溅到停在隔壁院子里小冯的车上。对小冯车辆造成的损失,屈某向民警明确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于是,小冯将受损车辆送往汽车美容店。在与屈某商议车辆维修方案过程中,起初屈某还应和着,然而没过几天,电话拨过去,就只剩“嘟嘟嘟”的忙音。无奈之下,小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屈某赔偿车辆维修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

“只是更换车衣和抛光修复就已经花了6千多,我这行李架、镀铬条、两侧车尾灯、后雨刷... ...都得换。”小冯焦急地向法官说着自己的烦心事。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小冯说:“本来说得好好的,全额赔偿我的损失,车修了一半,连人都联系不上了。” 被告则表示:“我也不是不想赔,只是这费用太高了,我要求鉴定!”

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法官认为本案原、被告对车辆受损的事实没有异议,仅是对车辆损失数额存在争议,考虑到鉴定车损既耗时又增加当事人经济负担,当即决定引导双方当事人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法官便拉着双方唠家常、算细账:“大家都不容易,再这们僵持下去,对谁来说都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如果鉴定的话又要花一笔费用不说,还要耽误很长时间,那就不如咱们现在心平气和聊一聊,互相让让步,争取一次就把问题给解决了。”

你一言我一语,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最终小冯同意让步,屈某也松了口:“行,我也不折腾申请鉴定了,现在就把钱赔给你。”屈某当庭就一次性给付小冯1.2万元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文字:政治部(宣教)


   开发区法庭 葛灿妮


编辑、初审:马海艳
图片:李欣遥
复审:辛江
终审:邹宇轩



 
责任编辑:马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