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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衡·向人民汇报丨创新“四化”理念 全面推进审判管理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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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审判管理办公室 于斌、何思凝  发布时间:2024-12-17 08:48:31 打印 字号: | |



2024年,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313”工作总体布局和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3.0版“1237”总体工作思路,抓牢“质量、效率、效果”,充分发挥承上启下、连接各方的枢纽作用,在最高院18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中达标率为100%。




一、强化质效指标管理 锚定目标精准研


充分发挥考核指标“指挥棒”作用,参照最高院及省高院发布的案件审判质效管理指标体系,围绕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定期对照体检”、分析会商、靶向施策;打破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衔接壁垒,认真组织测算案-件比、上诉率、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等各项指标运行情况;实行“日监测、周体检、月会商”制度,每周制作业务庭室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体检表”,通报重点指标优劣情况及变化趋势,设置周节点结案任务,通报各庭室周结案情况,督促均衡结案,每月召开数据会商会议,对审判执行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切实做到早研判、早行动、早见效,精准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实践,推动审判质效指标持续向好。




二、优化案件审限管理 加大案件清理力度




在原有的常态化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机制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关于深入推进长期未结“四类”案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一年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台账,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计划、一案一定责,由院长亲自调度。清积行动实施以来,清结长期未结案件13件,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指标0.02%,优于最高院参照区间。同时,对临近审限半个月的简易程序案件以及临近审限1个月的普通程序案件进行动态监管,由庭长和分管院长定期调度,审管办跟踪督促,避免“边清边积”。严格把控案件程序转换及扣审、延审审批流程,避免因不规范扣审等原因导致案件久拖不决。




三、细化业务能力管理 提升法官专业素质




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及审判委员会作用,每周固定召开专业法官会议,通过集体研讨学习,提高法官业务水平;开办“倚听学堂”,由院领导带头授课,在全院营造钻研法律、精研业务,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学习氛围,不断提升全院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业务工作“精品工程”,组建八个研究团队,保质保量完成各类征文、审判案例及司法改革信息报送工作。朝阳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石泉撰写的《网络暴力案件诉讼程序适用与证据收集问题研究》一文,在《人民司法》2024年第25期刊发,与双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李新共同撰写的题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与诈骗犯罪的司法界分》一文,在《中国审判》2024年第19期刊发





四、深化司法公开管理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的原则,将司法公开覆盖朝阳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各领域、各环节,进一步增强司法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司法公开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先后出台《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细则》《关于执行流程管理的有关规定》《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对司法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标准等做制度化规定,在严格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职责,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参与审判活动、知悉审判工作信息的权利的同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公开范围,既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又严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朝阳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已经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基层法院前五位。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下一步,朝阳法院审管办将持续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发挥审管办协调各方的枢纽作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全院案件立审执各项流程进行动态监管跟踪,推进朝阳法院由“业务大院”向“业务强院”实质转型。




文字:审判管理办公室 于斌、何思凝
编辑:朱航呈
初审:马海艳
复审:辛江
终审:邹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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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航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