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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衡·新“枫”景看法庭|劳动合同起纠纷 司法建议开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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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长春工业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 赵慧敏  发布时间:2024-12-12 10:23:55 打印 字号: | |

始得开局一两墨,绘成前路万点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发挥“小法庭”“大作用”,用司法之笔绘出美好生活新画卷,朝阳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新‘枫’景·看法庭”专栏,全方位展现朝阳法院人民法庭的新“枫”采。







为促使企业规范用工管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劳动合同纠纷源头化解,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向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为企业规范用工、妥善化解纠纷开出一张良方。




2024年以来,开发区人民法庭审理了8件以某公司为被告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劳动者提出的诉讼请求均包含支付加班费,双方当事人对于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及加班事实的认定存在较大争议,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某公司存在劳动报酬约定不明、劳动报酬计算依据及支付凭证缺乏规范化管理等问题,导致双方因加班费计算产生争议引发诉讼。


为此,朝阳法院向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重点包括三项内容:一是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及履行;二是加强对劳动报酬计算依据及支付凭证的规范化管理;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培训力度。


2024年11月,某公司向朝阳法院发来回函,积极回应司法建议。表示收到司法建议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自查,对存在的用工不规范问题及时整改,结合司法建议内容,及时更新完善现有劳动合同内容及相关管理制度,对现有工资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加强了对劳动报酬计算依据及支付凭证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公司将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学习意识,通过定期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增强法律意识。


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劳动者的积极劳动,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离不开企业的规范管理。下一步,开发区人民法庭将持续关注辖区内涉诉企业用工管理情况,持续跟进司法建议落实,为劳动争议源头化解、劳资关系和谐稳定注入司法力量。



来源:长春工业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 赵慧敏

编辑、初审:马海艳

复审:辛江

终审:邹宇轩



 
责任编辑:马海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