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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七走进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走进长春理工大学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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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刑事审判庭 王惠乔  发布时间:2024-10-23 16:17:2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和执行局的法官干警走进长春理工大学西区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同学们讲解什么是《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并结合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有组织犯罪的认定标准、基本特征、防范举措及打击方式,使广大高校学生深入地了解党中央对有组织犯罪“坚持打、不停步”的坚强决心和信心,提升同学们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

下一步,朝阳法院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打击有组织犯罪同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载体、拓宽宣传渠道,提高人民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为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刑事审判庭 王惠乔

编辑:朱航呈

初审:郭育圻

复审:辛江

终审:邹宇轩



 
责任编辑:朱航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