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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同志任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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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治部(督察室)王力民  发布时间:2024-10-08 09:01:19 打印 字号: | |

2024年9月30日,长春市朝阳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任命石泉同志为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石泉同志为朝阳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焦瑯同志为石泉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此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朝阳法院一名庭长和五名副庭长的任命。





来源:政治部(督察室)王力民
编辑:朱航呈
初审:李欣遥
复审:辛江
终审:邹宇轩



 
责任编辑:朱航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