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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起纷争 当庭调解+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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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速裁审判庭 黄一宁  发布时间:2024-08-07 16:10: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了一起因房屋租赁引发的民事纠纷,不仅避免了矛盾激化,节约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还实现了当庭履行完毕,实质性化解了纠纷。


本案原、被告因房屋租赁问题发生纠纷,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租赁期间垫付的水电费、燃气费、清洁费和家具损坏赔偿费用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付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彭梦奇法官积极与原、被告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多次开展调解工作。庭审中,承办法官向当事人讲清利弊,进行了细致的释法明理。经过耐心调解,促使曾经发生多次矛盾冲突,互不相让的原、被告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告支付原告水电燃气费,原告不再主张清洁费和家具损坏赔偿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当庭即履行了给付义务,既实现了案结事了,也解开了双方的心结。


群众之事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朝阳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坚持优先调解,为民解忧,让人民群众用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最少精力解决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朱航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