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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采取保全措施 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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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事审判庭 孟祥雪  发布时间:2024-05-23 11:13:29 打印 字号: | |

朝阳法院民事审判庭和执行局分工协作,在“五一”小长假之前,灵活采取保全措施,仅用半天时间合法解封企业资金72.7万元,解决了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问题。


3月29日,民事审判庭受理了原告李某与被告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原告的申请,本院迅速冻结了被告公司账户内资金150余万元。后被告向法院提出冻结账户虽然不属于农民工资专用账户,但冻结的部分资金涉及农民工工资。承办法官孙彦辉得知该情况后,立即组织原、被告通过线上、线下进行对账,最终于4月30日双方达成初步意见,双方没有争议部分,原告同意先行解封72.7万元,有争议部分继续冻结。当天,在执行局的配合下,解除了对被告公司账户72.7万元资金的冻结,被告公司赶在“五一”小长假之前为农民工发放了工资。为表达感谢,被告公司专程来院给孙彦辉法官送上锦旗。




“灵活保全”实际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护了企业的合法经营利益。民事审判庭在采取保全措施时,坚持为企业纾困解难,依法高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各方权益。



 
责任编辑:朱航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