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彰显司法权威,加大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惩戒力度,努力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办结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迫于司法拘留“威慑力”,当场偿还部分债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为承办法官送上锦旗,表达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认可。
2023年6月,孙某诉赵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朝阳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赵某赔偿原告孙某14万余元,由于被告赵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孙某于同年9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法官武绍军受理案件后迅速采取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进行了冻结查封。因被执行人申报财产不实,承办法官拟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法官带领助理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后,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被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态度出现“急转弯”,表示愿意积极履行。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筹措3.3万元,后期将车辆出售后偿还5万元,剩余款项按协议每月偿还1万元分期履行,至全部还清为止。至此案件顺利结案。
下一步,朝阳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好罚款、拘留、追究拒执等强制执行措施,精准高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切实提高执行质效,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