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家清景在新春,绿柳才黄半未匀”,在这个充满希望的初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民事审判庭迎来了两位当事人,他们不是来起诉和应诉,而是以最诚挚的心情向法官赠送锦旗。
基本案情
庭上调解
竞价分割剩余资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各方当事人逐渐平复了情绪。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公司剩余的美容美体设备和用品数量少,但种类繁多,如果对近百种公司剩余资产进行评估势必增加当事人负担。为此,法官决定采用竞价的方式进行调解,剩余资产以2000元为起价,由二原告与第三人进行竞价。最终经双方认可,第三人王某以6000元价格接收剩余资产,给付原告3000元补偿。
本案开庭、调解、竞价历时四个小时,法官以“如我在诉”的心态,不厌其烦开展调解工作,并巧用竞价方式,将案件成功调解,不仅赢得了各方当事人满意,也避免了另案起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