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营造“诚信兴商”的良好氛围,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获得感,2024年3月13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走进朝阳区“这有山”商场开展了以“诚信先行 依法维权”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面对面为商家及消费者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
活动中,法官干警向“这有山”商场的商家及消费者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具体内容,结合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对《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延伸讲解,并着重向消费者讲解了维权的方式和程序,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消费者合理消费、积极维权。
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强化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对“诚信兴商”的正确认识,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下一步,朝阳法院将继续以能动司法为指引,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提高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效能,打造让消费者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进朝阳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