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了切实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为消费者打造安全、卫生、放心的消费环境,朝阳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徐健带领部门干警到桂林路美食街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向桂林路美食街的商户、外卖配送人员和消费者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手册,重点宣传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商户自觉增强诚信经营意识,从正规渠道进货,购买放心食材,不得售卖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增强对食品安全质量的把控。倡导消费者要切实增强食品安全防护意识,在购买食品或外出就餐时,要注意辨别食物外观和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或异味,留意餐具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鼓励消费者在就餐时留存票据,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商户们在活动中纷纷表示将切实履行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和服务品质,为辖区消费者打造一个安全、卫生、放心的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下一步,朝阳法院将继续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给辖区居民提供良好、安全、卫生的消费环境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