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营商环境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开展各类经营活动所需具备的制度、政策、法律等多个方面的环境,也是衡量地区经济竞争力和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近年来,朝阳区人民法院通过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有效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朝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优势,在首个“长春市营商环境宣传周”到来之际,积极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的方式,向群众宣传《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府院联动机制与营商环境优化相结合,向涉企纠纷当事人普及府院联动机制,并就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提供了咨询服务。此次宣传活动是认真落实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的成果,对于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朝阳区人民法院将以《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立足审判职能创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途径,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持续加强正面引导,加大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力度,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