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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丨速执简易“小案件” 彰显为民“大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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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辛江、于欢、张倩、许京湘  发布时间:2023-09-01 15:37:01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积极探索简易案件速执新模式,制定实施《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执行案件流程集约管理,构建一般简易案件前端速执、复杂案件后端精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7月3日,朝阳法院执行局结合执行工作实际,优化人员配置,精心打造了“5+5”速执团队,即由5名执行员与5名执行助理组成速执团队,秉持规范执行、善意执行理念,针对个案不同特点精准施策、灵活发力,明显推动了执行工作提质增效。自成立以来,该团队已受理执行案件312件,快速执结262件,人均结案52件,累计执行到位4053万元,极大缩短了案件办理周期,为首执案件执行按下了“快捷键”。




 “快执”小标的案件



针对简易小额及涉民生案件,速执团队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执行工作有效率且有质量,有力度更有温度。


“没想到法官同志能这么快就执行回来了属于我的财产!真庆幸自己当时选择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权益!”在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执行员于欢了解基本案情、财产查控情况后,发现当事人王某与葛某之间的纠纷始于2019年,执行标的为8200元,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于欢多次与当事人耐心沟通、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偿还所有债务。该案仅用不到一周的时间就执行完毕。



在申请执行人张某、范某、鞠某与被执行人长春某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3起系列案件中,执行员张立军在与委托代理人房某电话沟通不顺畅的情况下,多次前往该公司与总经理刘某进行沟通,阐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以及不利于企业正常经营的潜在风险。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该公司总经理同意向申请人付清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四万六千余元,并于当日到法院将钱款交付到了申请人手中。本案的执结,切实解决了多名申请人的燃眉之急。



 “精执”有财产案件




针对有财产案件,速执团队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精准发力,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在执行的“快车道”中跑出了为民“加速度”。



“太感谢了,没想到连法官面都没见到,仅仅两周就拿到了执行款!”8月18日,申请人郭某将一面印有“为民办实事、贴心好法官”的锦旗送到朝阳法院执行员张倩手中,以表感谢。



据了解,该案件是一起被继承人清偿债务纠纷。被执行人张某丈夫马某生前向申请人郭某借款10万元,仅偿还1万元,马某就突然离世。张倩接手执行案件后,及时运用执行办案系统对被执行人开展财产查控工作,但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车辆房产以外的可供执行财产。此时,张某已更换电话号码联系不上。考虑到案件执行标的较小,不适合处置其车辆房产等财产,张倩便前往张某家中,但并未找到张某。张倩随即去小区物业查到了张某的最新电话号码,打电话向张某告知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经过耐心释法明理,张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于次日将执行款转入法院账户,使得该案件圆满结案。




“速执”大标的案件




针对有财产的大标的案件,速执团队坚持强化执行强制措施的运用,真正实现快查、快冻结、快扣划、快结案,真正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换为“真金白银”。




在申请执行人王亮与被执行人张宏伟建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件标的为113万余元,执行员刘艳伟了解案情及财产查控后,迅速采取执行措施,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同时与申请执行人多次沟通,确定具体债务金额后,立即前往银行进行扣划,将案件全部执行案款扣划至法院账户。



在原告韩某与被告长春某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56万余元本金以及23万余元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许京湘迅速采取查控措施,通过电话约谈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次做其思想工作,79万余元的案款全部发放到了申请人的手中。该案从执行立案到案件执行完毕不到一个月时间。




 
责任编辑:朱航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