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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丨法官倾情解民忧 一次成功调解3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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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璐  发布时间:2023-08-02 14:08:23 打印 字号: | |

7月20日,朝阳法院桂林法庭半天内成功调解3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高效司法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件一



朱某驾驶机动车与王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朱某负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王某遂将朱某及朱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各项损失及费用。



案件二



闫某驾驶机动车与刘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刘某将闫某及闫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各项损失及费用。



案件三



苗某驾驶的机动车在转弯时与安某驾驶的机动车相撞,事故发生后,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苗某负全部责任、安某无责任,安某将苗某及苗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各项损失及费用。

办案法官肖欣接到案件后,考虑到以上3起案件案情较为相似,均为事故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产生的纠纷,可以通过法院调解,帮助当事双方达成合意。7月20日,法官组织3起案件的当事人集中开展调解,通过与当事人的积极沟通、充分释法明理,3起案件的当事人分别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均由被告保险公司在限期内一次性赔偿原告,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节约了司法资源,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朱航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