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虽然执结了,但引起纠纷的原因也要重视,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与业主保持良好沟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朝阳法院执行法官武绍军在执结15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后,向物业公司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案件执行效率和效果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简介
2021年到2022年,某物业公司分别以物业服务纠纷为由将姜某等15位业主诉至朝阳法院,经我院审理后,判决各被告向原告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判决生效后,被告均未履行给付内容,故原告物业公司向我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快速执结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提高执行效率,执行局统一将案件流转到武绍军法官执行团队办理。经执行法官逐一联系,被执行人均表示未支付物业服务费系因申请执行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了解到当事人之间的症结后,执行法官向各被执行人释明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依法交纳物业费是每位业主的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判决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同时也将业主的要求向物业公司反馈,物业公司也表示会改进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最终7名被执行人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同意补交物业费;另有6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随即对其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通过强制手段进行划款,并统一发放至物业公司账户;此外,经执行法官调查,2名缺席判决的被告已将房屋售出,执行法官迅速根据售楼信息与两名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并通过释法明理促使其二人同意补交物业费。至此,系列案件仅在10个工作日内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