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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拆迁补偿引发纠纷 十六年难题一朝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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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15 08:45:32 打印 字号: | |

2023年3月10日一大早,一位当事人便带着鲜花和锦旗来到朝阳区人民法院,她说:一定要当面向民事审判庭韩玲法官说声感谢!



多年奔波无果 无耐诉至法院


1994年6月,某拆迁公司对金某的公有房屋进行拆除改造建设,金某向某拆迁公司缴纳了扩大面积款后,某建筑公司将金某一家安置在位于朝阳区桂林路的回迁房屋。2007年4月,金某去世后,配偶曹某及女儿主张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二公司一直未予配合办理产权事宜。致曹某不停奔走于二公司及相关部门之间,要求解决房屋所有权问题,历时十六年仍未得到解决。近日,曹某及女儿将二公司以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本院。


法官高效调解 赢得群众赞誉


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韩玲为明确该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及房屋是否符合房改条件,在庭审后与原被告双方一同前往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情况,确认该房屋房改主体为某建筑公司且房屋已经符合房改条件。


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理等角度为被告分析案件事实,阐述相关法律规定,最终被告同意立即为原告办理房改及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原告当即向法院申请撤诉。这起困扰原告十六年的烦心事,法官仅用2天时间成功调解化解,而法官为民高效的工作作风亦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责任编辑:朝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