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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践初心 守正创新应时代 以高质量刑事审判工作推动建设高水平平安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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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24 09:11:35 打印 字号: | |

2月23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度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及10个典型案例。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刘洪宇出席发布会并作相关发布。

2022年全省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重要指示,牢记“国之大者”“省之要情”,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安全坚决有力,服务发展精准高效,民生司法保障扎实深入,为吉林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

2022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6522件,判处罪犯22670人。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枪涉爆及涉毒涉黄犯罪、暴力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坚定不移惩治贪腐。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严惩贪腐犯罪,高质量审结了孙力军政治团伙系列案件等重大案件,受到中纪委、中政委充分肯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巩固扫黑除恶制度成果。


突出开展专项行动,服务中心、保障大局

依法保障涉疫大局。从快从严审结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28件,发布了2起典型案例,发挥刑罚震慑效应,维护疫情防控秩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共审结118件157人,发布6起典型案例。审结破坏黑土地刑事案件285件,依法守护黑土粮仓,筑牢粮食安全屏障。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依法审结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35件,从宽处理20人,发布2起案例。落实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对12名在押企业经营者变更强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服务生态强省战略。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832件。创新案件审判机制,强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重点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引导社会新风尚

依法惩治养老诈骗犯罪,以刑罚手段捍卫“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依法审结181件393人,涉案金额达100.90亿元,截至目前共追赃挽损5.91亿元,查封4块土地、109套房产、31辆汽车。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刑法之名护航“幼有所护、幼有所教”。全省69家中、基层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2件326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97件413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从业禁止制度;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9份,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机构或与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87次。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以刑事利剑保障“劳有所得、安居乐业”。对20名恶意欠薪人员依法定罪处罚,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提供最有震慑力的司法保护。探索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在刑事审判中彰显“贫有所扶、难有所助”。在审判中注重调解及司法救助机制的运用,全年救助涉刑事案件当事人14人,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司改成果促审判质效

以标准化促公正,以规范诉讼行为促改革精细化。以“标准化建设年”为契机,制定全省法院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刑事公诉案件庭审、常见刑事案件证据、刑事裁判文书标准。精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案件繁简分流。组建速裁快审团队,推进简易程序适用,缩短办案周期。强化对被告人认罪认罚情节的实质性审查,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加强同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坚持证据裁判、宽严相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保障案件质效。


对标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新要求,持续打造过硬刑事审判队伍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纵深推动刑事审判团队专业化。以“精品工程”为抓手,开展全省法院优秀司法研究课题、全省法院优秀案例、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等评选工作。另有3个刑事课题在全国法院各项优秀法学论文征文评选活动中获奖,1个刑事案例入选全国法院《2022年度优秀案例》,1家少年法庭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3名刑事法官获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会上,省法院刑一庭庭长牛锋、刑二庭庭长赵星天、刑三庭庭长薄海燕分别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答记者问


《北方法制报》

记者

问:全省法院在2022年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2022年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省法院刑一庭

庭长 牛锋

一是全省法院立足审判,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始终将审理好涉未成年人案件作为一项专项审判工作抓实抓好。2022年共审结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297件,依法惩处未成年罪犯413人;审结未成年人被害案件302件,保护未成年被害人 326人。二是加强对下指导,着力提升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司法能力。指导全省法院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积极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机构,发出家庭教育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启动本省的《少年法庭工作动态》。三是强化府院联动,延伸审判职能。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解决由法院单打独斗向社会联调联动转变。持续落实与省检察院、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司法救助带动社会救助的工作合力,救助涉案未成年人。积极履行省未保办成员部门职能。四是多种举措并举,扩展法治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开展网络宣传。如省法院利用公众号发布少审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吉林中院拍摄未成年人安全教育短剧在抖音等新媒体播放。延伸司法触角开展互动宣传。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广法治教育录播课。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派驻工作。结合未成年人特点开展沉浸式宣传。组织全省法院开展“少年审判守护未来”“六一”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省妇联等部门联合,组织下级法院开展暑期关爱活动工作及第五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其中,长春、吉林、白山、白城、辽源地区法院还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旁听庭审等法治宣传。


守望都市

记者

问:全省法院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取得哪些成效?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是什么呢?

答:您提出的这个问题很好,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去年刑事审判领域的重点工作之一。

省法院刑二庭

庭长 赵星天

自2022年4月开始,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吉林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决策部署,迅速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攻势,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法院共受理181件养老诈骗案件,审结养老诈骗案件139件,涉案被告人393名,涉案金额为100.90亿元;组织集中宣判了25起养老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25.87亿元,涉及被害人13486名,7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全省法院共完成追赃挽损5.92亿元,并查封4块土地、109套房产、31辆汽车;全省法院在媒体发布新闻报道1472篇,组织现场活动202场次,发放宣传品3.54万余份,张贴海报、标语、横幅等5100余个,持续营造强大宣传声势,筑牢反诈防骗底线。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保持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震慑,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常态化,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最大限度追赃挽损,提升审判质效,继续强化督导,及时总结提升,积极宣传引导,促进源头治理,坚决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



《法治日报》

记者

问:请介绍一下全省法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有关情况?

答:感谢您的提问,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并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省法院刑三庭

庭长 薄海燕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 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为此,全国扫黑办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列为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实事”之一,要求将其作为政治任务、实事工程、基础工作来抓,不断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有效举措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省法院党组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2022年全省各级法院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和法官干警教育培训计划。率先组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讨论,深入开展研讨交流。省法院扫黑办多次组织全省法院刑事执行干警专题培训,逐条学习条文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各地法院也先后组织培训学习20余次。全省法院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全省法院按照省法院的统筹部署,与新闻媒体通力合作,精心设计新闻选题、开设栏目、组织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走进社区、深入群众,在广场、公园、商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置法律咨询点、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标语条幅、张贴海报,形成人民群众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尤其是在青少年中开展宣传教育,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授课内容,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全省法院共计普法宣传391次,发送宣传手册近3万份,受众人数达13万余人,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强化司法建议,促进行业整治。全省法院始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积极参与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赌博等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依法严惩网络赌博、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黑灰产业链整治。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开展类型化、系统化调研分析,综合研判社会治理和行业监管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及时性、可操作性。组织开展优秀司法建议评选,主动参与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切实延伸审判职能作用。

四是加强问题研判,健全完善机制。经济基础作为有组织犯罪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直接决定犯罪能力和社会危害的大小,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必须摧毁有组织犯罪的经济基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以来,省法院已先后建立完善了涉案财产审查处理、“黑财”联合查控、“黑财”执行等制度机制。针对实践中有组织犯罪财产处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省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下,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印发《关于在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中对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的规定》,进一步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坚持精准定罪量刑与妥善甄别涉案财产同步进行,确保涉案财产查清判明。

以上就是全省法院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作法,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抓手,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全面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朝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