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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执行︱执行法官促和解 主动履行践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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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08 15:04:57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钱凑齐了,你定个时间,我来把债务全部了结。”新春伊始,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热闹非凡,被执行人郭某带着沉甸甸的三十万元现金来到执行局,不仅是要了结这桩旧案,更是要新年新气象,没有负担地开启新生活。


2017年,被告郭某陆续向原告张某借款27.8万元、向亲属王某借款47万,后王某将债权转让给张某。因郭某逾期未归还借款,在索要无果后,张某遂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约定被告郭某共需偿还原告张某欠款55万元,其余本金及利息原告自愿放弃,如被告未能按约定给付欠款,则原告可就借款本金人民币55万元及利息的未偿还的部分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郭某未能按照调解书约定及时给付欠款,张某遂在2022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接收到案件后,立刻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经询问,法官了解到张某与郭某曾经系朋友关系,彼此十分熟悉,却因这笔借款而产生嫌隙,丧失了彼此之间的信任。办案法官没有因双方态度冷漠而放弃促成和解的决心,坚持做双方沟通的桥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断从中调和,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于2022年8月来到执行局签下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郭某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张某25万元,并约定剩余案款30万元于2023年1月31日之前给付。


随着2023新年钟声的敲响,和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日期也近在眼前。1月30日,被执行人郭某主动联系办案法官,称其已与申请人张某约定好1月31日在法院见面,并向其给付和解协议约定的300000元案款。1月31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准时来到执行指挥中心,郭某带来了30万元现金,案件圆满收官,双方当事人的友情也重新建立了起来。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人民法院始终是诚实守信的坚定践行者、维护者、宣传者,执行工作作为司法程序的“最后一公里”,方式方法尤其重要,在未来的工作中,长春净月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先,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朝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