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农历正月初七,长春国际商事法庭全体人员在节后第一个工作日迅速收心归位,树牢“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理念,以新气象、新作为开启审判工作新局面。
上午10时,法庭公开审理一起涉港澳台的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案件,正式拉开新一年审判工作的序幕。本案被告为港澳台法人独资企业,原告要求其承担一起发生于二十余年前债务的保证责任。原告所享有的债权系在此期间经多次转让而来,同时,其诉请还涉及另一起执行案件。本案案情较为复杂,而且双方当事人对于基本事实存在较大争议。国际商事法庭高度重视此案,由审判员李雨萍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宫平、黄青组成合议庭。
庭审前,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固定无争议事实、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庭审中,合议庭有序进行法庭调查,组织法庭辩论。休庭后,双方当事人均对合议庭的高效、专业和敬业作出了高度评价。合议庭决定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新一年,长春国际商事法庭将持续坚持专业化、集约化、智能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不断提升涉外民商事审判水平,强化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创新,依法及时化解国际商事纠纷,护航“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东北亚区域国际经济合作深入发展,为中外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权利救济渠道和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