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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共赢!一房拍卖解多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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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0-10 09:10:06 打印 字号: | |

“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来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为执行法官吕同玉送来一面锦旗,不仅表达了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更承载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与褒奖。

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
债权人申请执行

2020年12月,李某诉吕某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吕某十日内向李某偿还借款46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吕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屋
170余万元成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吕某名下除一套房屋,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因吕某身在外地,为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执行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通过微信群聊的方式进行协商与送达。在协商还款过程中,被执行人吕某表示现在没有偿还能力。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执行团队决定对被执行人吕某名下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经过两次拍卖后,该套房屋以170万余元成交,拍卖款由买受人账户缴入朝阳法院指定账户。


主动联系轮候查封法院
积极兑现胜诉权益


该套房屋系朝阳法院首次查封,执行法官在评拍阶段就主动沟通联系另外两家轮候查封法院。在该房屋的变价款中为被执行人扣除房屋租赁租金十万元后,三家法院根据债权占比及相关法律规定制作了参与分配方案,成功兑现了多名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案件执结后,被执行人对执行法官十分感激,正是法官高度负责,才使其从多个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身份中解脱出来,实现了“一房解多忧”的共赢局面。



 
责任编辑:朝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