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当事人来到大安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前询问情况,他解释说自己这次过来,是想给法院送一面锦旗,以表感谢之情!
2003年,当事人曲某曾在白城市镇赉县某建筑工地从事测量工作,约定月薪为1500元。然而工程完工时,承包商却拖欠其三个月工资没有给付。而且随着时间越拖越久,承包商也从一开始的“过几天就给”到后来的拒接电话、再到现在彻底失联,此曲某的4500元没了指望。三个月的辛苦劳动,最终换来的只是一张可能永远无法兑现的欠条,哪怕已经过去近二十年,每次想起这件事曲某仍是愤懑不平。经多年打听,曲某终于在今年获取到两名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并根据证件号确认二人户籍地均在大安市。
得到消息后,曲某便来到大安市人民法院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被拖欠近二十年的工资。经立案庭法官核实,两名被告户籍地确属大安,但分属大安市下辖的两个不同乡镇,按规定应该归两个人民法庭管辖。而且,户籍地不能完全等同于住所地,两名被告很可能已经搬家,想找到人并非那么容易。曲某也向法官表示,他想要的不单是一纸判决他胜诉的文书,更希望能尽快拿回他应得的劳动报酬。为切实解决曲某面临的困难,保证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尽快落实,案件承办法官依据两名被告证件号码,检索到两人在大安法院还有其他的诉讼案件,并借此锁定了二人的现住址。在明确地址信息后,大安市人民法院积极对本案开展诉前调解,经过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释法明理,仅用一天时间,两名被告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当场给付欠款,曲某近二十年的心结终于得以解开。“谢谢法官,这钱能拿回来,我这心都亮堂了”,为了表达对法院和法官的感谢,曲某特地送来一面锦旗。一面锦旗,既是肯定,也是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安法院将继续立足本职,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用耐心和细致,践行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