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全省法院“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暨诉讼服务“全域通办”工作部署会在长春召开,部署“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及诉讼服务“全域通办”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社区(行政村)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行政村)治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和谐稳定。创建“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载体,是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内容。“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的总体目标是:以社区、行政村为载体,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通过开展诉讼服务辅导、诉前调解、巡回立案审判、法治宣传等工作,促进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更加畅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调处机制更加健全,诉讼与非诉讼方式衔接更加紧密,多元化解成效更加明显,大量矛盾纠纷在萌芽和诉前得到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成讼” “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周期为两个自然年度。今年年底,每个人民法庭至少创建1-2个“无讼社区”或“无讼村屯”;2023年底,“ 无讼社区”“无讼村屯”覆盖率达到人民法庭辖区的5%;2025年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覆盖率达到人民法庭辖区的10%。
会议强调,诉讼服务是司法文明的体现,是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窗口。推进诉讼服务“全域通办”,突出司法为民理念和服务一体化思维,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构建诉讼服务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全省法院要立足实际,主动为那些不会、不便使用网络的群众提供线下的跨域服务,打通司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满足各类诉讼群众司法需求。要把握“全域通办”联动、协同、合作的基本要求,树立“法院一盘旗、服务一体化”的思维,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管辖法院与协作法院要按照职能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避免因相互推诿影响人民群众体验感。
全省法院分管立案、人民法庭工作的院领导,立案及人民法庭工作部门负责人及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9月13日,全省法院“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暨诉讼服务“全域通办”工作部署会在长春召开,部署“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及诉讼服务“全域通办”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社区(行政村)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行政村)治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和谐稳定。创建“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载体,是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内容。“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的总体目标是:以社区、行政村为载体,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通过开展诉讼服务辅导、诉前调解、巡回立案审判、法治宣传等工作,促进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更加畅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调处机制更加健全,诉讼与非诉讼方式衔接更加紧密,多元化解成效更加明显,大量矛盾纠纷在萌芽和诉前得到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成讼” “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周期为两个自然年度。今年年底,每个人民法庭至少创建1-2个“无讼社区”或“无讼村屯”;2023年底,“ 无讼社区”“无讼村屯”覆盖率达到人民法庭辖区的5%;2025年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覆盖率达到人民法庭辖区的10%。
会议强调,诉讼服务是司法文明的体现,是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窗口。推进诉讼服务“全域通办”,突出司法为民理念和服务一体化思维,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构建诉讼服务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健全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全省法院要立足实际,主动为那些不会、不便使用网络的群众提供线下的跨域服务,打通司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满足各类诉讼群众司法需求。要把握“全域通办”联动、协同、合作的基本要求,树立“法院一盘旗、服务一体化”的思维,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管辖法院与协作法院要按照职能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避免因相互推诿影响人民群众体验感。
全省法院分管立案、人民法庭工作的院领导,立案及人民法庭工作部门负责人及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