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法明传〔2022〕319号)要求,经本院推荐、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初步确定曹春江同志作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候选人员,现进行公示。
曹春江,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吉林洮南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副科级。近三年,年均结案625.7件,其中2021年结案1172件。2021年在中国法院网庭审直播案件评比中位居吉林省基层法院民事案件法官第一名,获评“优秀直播法官”;所办案件被录入《中国法院案例(2018)》民间借贷分册;2017、2021年两次获评吉林省十大消费维权人物;2019年获2019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2021年12月获评吉林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2022年3月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全体人员监督。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邮箱等形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本院政治部(督察室)监督举报电话:0431-8855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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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