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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保险合同纠纷巧化解 企业点赞公正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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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5-06 10:49:08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春市某保险公司为朝阳法院清和法庭的五位法官送来感谢信和锦旗,衷心感谢法官们在促使案件圆满解决的过程中所付出的积极努力,为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点赞。

案件简介

2021年,朝阳法院清和法庭审理了十余起投保人起诉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案涉保险合同种类相同,均系投保人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医疗保险产品,保险合同约定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期间届满后,如投保人未申请停止继续投保,则该保险合同自动续保、缴费,案涉保险合同亦均按照该条约定进行了续保。

但在2021年保险合同续保期间届满后,投保人却收到了保险公司关于该医疗保险产品停售的消息,停售后该保险合同不再自动续保,如投保人同意,可以转保。停售依据源于中国银保监会于2021年 1月11 日发布的《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投保人认为,该规定颁布于其购买的保险产品之后,不应约束其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且保险合同并未约定保险产品停售后不能再续保,故不同意转保并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案涉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并要求保险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该类案件涉及到的投保人数较多,关乎投保人的切身利益以及政府监管部门对于保险行业的管理。为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清和法庭办案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耐心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尤其是做通投保人一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在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双方就案涉保险合同转保事宜自行达成了一致意见,投保人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案结事了。

文字:陈颖

编辑:李欣遥

 
责任编辑:朝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