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被告来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清和人民法庭李清香法官手中,称赞法官尽职尽责、执法为民,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6月7日,战某通过介绍来到某小区单元楼,做楼下护坡打混凝土工作。为防止被出入人员踩坏混凝土,施工人员需要将木板锯成合适的尺寸铺垫在单元门口,战某用自行携带的电锯安装了现场其他施工人员提供的锯片,在截取木板过程中不慎导致自己右足拇指受伤。因该小区没有物业,只有业主王某等人具体负责管理。事故发生后,战某多次找王某协商处理,王某拒不同意赔偿。故战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各项损失12万余元。
案件承办人李清香受理案件后,仔细查阅案件卷宗材料、认真分析案情,并重新进行损伤后果评定。在掌握案情后,她多次联系当事人,听取双方意见,为当事人分析利弊、将心比心,最终被告同意与原告协商解决,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一次性赔付原告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000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彰显了法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司法情怀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