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某银行支行行长携员工来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为执行局吕同玉法官送来锦旗,对他们尽心尽责、高效廉明的开展执行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被执行人拖欠89万余元银行贷款未还,银行多次催告无果,凭公证债权文书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吕同玉穷尽各种方法终于联系上被执行人,通过电话了解到被执行人的经济条件、偿还贷款能力、未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实际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和顾虑后,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偿还40万元欠款,剩下部分以每月6000元分期偿还。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的工作表达了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