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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丨高效调解化纠纷 当庭履行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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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阳阳  发布时间:2021-04-25 14:01:3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推进人民法庭的专业化改革,强调“专业人审专业案干专业事”,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021年4月21日,工业经济开发区法庭庭长付忠新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该案审理时间短、解决速度快、社会效果好,立案仅三天便调解结案,并当庭履行。

 

原告系未成年人,其父亲与被告离婚时,离婚协议约定原告归其父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原告18周岁时止。但因被告始终未给付抚养费,且原告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增加,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欠付的抚养费以及增加抚养费至1000元/月。本案经法官调解后,被告同意一次性给付欠付的抚养费66000元,并当庭支付完毕,同时增加抚养费至800元/月,至原告18周岁时止。

 

本案立案后,付忠新法官从保障孩子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采用情理法结合的方式耐心进行调解,得到被告的配合,本案得以快速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朝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