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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责任丨确保疫情防控和刑事审判工作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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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2-21 09:36:10 打印 字号: |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院党组的精心部署下,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公安监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关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意见》的要求,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标准,与刑事审判庭密切配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刑事审判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手抓” “两促进”


自2020年12月15日起,朝阳法院将刑事案件远程开庭模式转为提押被告人到法院开庭,司法警察大队4天共安全提押被告人74人次,顺利完成疫情常态化下刑事审判安全保障工作模式转换。

司法警察大队提前召开勤务会议,组织干警学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勤务保障、安全保卫的新要求和新做法,结合实际制定安检、押解、庭审等安全保障预案,并严格贯彻落实;提前请专业防疫人员对审判庭、提押通道、警车、监舍、专用电梯及车库等进行全面彻底防疫消毒。

参与执行任务的司法警察、司机全员进行核酸检测,在提押和还押前进行测温、消毒。每天07:30前,从单位出发到看守所,将被告人押解至法院。指定专人做好公诉人、辩护律师等人员的消毒、体温检测和检查“吉祥码”等工作,并建立档案予以保存。所有提押人员及被告人全程着防护服、佩戴口罩、手套,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零感染零接触的防疫要求。



 
责任编辑:朝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