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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 | 朝阳法院民法典普法公益行走进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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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2-09 09:38:32 打印 字号: | |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吉林省“宪法宣传周”。



为认真落实《2020年吉林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2020年12月3日上午,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清和法庭在高屹庭长的带领下来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开展“民法典普法公益行活动”。

在专题讲座中,清和法庭副庭长李清香围绕《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务中的案例,就医院的说明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病历书写问题、医患沟通问题为该院妇产科医务人员进行了细致讲解,并对医务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李清香法官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受到了医务人员的一致好评。

李清香法官表示:“希望各位医务人员能够在日常工作中提高注意义务和医患沟通技巧,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运用法律思维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的产生。”

吉大一院50余名医务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责任编辑:朝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