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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诉前调解成功7件联营合同案 朝阳法院服务民营企业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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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9-21 07:58:57 打印 字号: | |

朝阳法院始终立足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整合解纷资源,不断深化诉源治理,为辖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省时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2020年8月25日,7件以长春某百货有限公司为被告的联营合同纠纷在朝阳法院诉前调解室调解结案。

7件案件的原告均与被告长春某百货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被告商场设立专柜销售品牌商品,约定销售结算时间和方式。受2020年初突发疫情影响,被告公司由于销售业绩下滑,资金周转困难,未按约定时间向7件案件的原告支付货款,其中6家公司于今年5月先后从被告公司撤柜,现诉至我院,要求支付货款并返还履约保证金共547.64余万元。

朝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为减轻企业司法成本,高效化解纠纷,多次与原、被告联系,将案件纳入诉前调解程序。8月25日上午,朝阳法院立案庭庭长闫欣、法官助理武绍军、专职调解员赵新元共同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引导他们在特殊时期相互体谅经营中所面临的困难,历时一个小时,7件案件在诉前全部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长春某百货有限公司在2020年10月31日前分两期支付所欠原告款项。既为被告筹措资金留有余地,也及时保护了原告合法权益,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责任编辑:朝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