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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携手吉林省工会诉前化解劳动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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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4-14 14:36:11 打印 字号: | |

2020年4月13日,9件劳动争议案件在朝阳法院与吉林省工会的共同参与下调解结案。

原告马某于2018年8月30日入职被告吉林省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3月9日,被告共拖欠原告工资10064.72元。原告多次索要未果后提起劳动仲裁,在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不予受理裁定书后,向我院申请立案。因该批案件涉及同一被告,我院诉前调解工作人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先行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解决。

4月13日上午原被告双方一同到朝阳法院,在法院和省工会的共同参与下进行诉前调解。朝阳法院专职调解员周更男、法官助理武绍军和省工会张海波部长历时一个小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吉林省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分两次支付拖欠的原告工资,该起纠纷在诉前圆满化解。

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朝阳法院积极探索新模式,运用“先调后裁”办案模式,引导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增强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主动性。完善“调解优先、基层化解”和“区域性+多元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实现劳动争议处理重心下移,使劳动纠纷在基层、在萌芽状态及时得到预防和化解,有力促进了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文字:于斌、武绍军 摄影:葛琪


 
责任编辑:朝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