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0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与长春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开展消费纠纷诉前调解工作。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曹春江以及律师协会律师钟鑫参加此次调解。
本次调解工作在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共对5起消费者维权纠纷进行联合调解。其中一起物业合同纠纷,经过法官、消协及律师现场分析案情,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建筑公司表示承担全部墙面复原的维修工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并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另一起合同纠纷,经过曹法官耐心为双方释法明理,并分析了双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后,双方现场达成和解协议。此外的一起美容服务合同纠纷和两起汽车买卖合同纠纷,因投诉人证据不足,且双方分歧较大,法官建议双方向专业人士咨询后再进行协商。
朝阳区法院与消费者协会联合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以来,聚合各方力量协同开展联合调解工作,共同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将大量消费纠纷第一时间在诉前化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维权成本,也扩大了普法的效果和影响力,使得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