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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律师参与调解首调成功多元化解机制取得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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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7-19 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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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调解是朝阳区人民法院为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创新诉源治理渠道,推出的一项新的举措。2019年7月6日,朝阳区人民法院率先与长春市9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框架协议》,明确了律师参与调解的原则、依据、程序以及禁止事项。自框架协议签署后,各律师事务所选派优秀律师,来我院轮流值班,参与案件的诉前调解。
2019年7月16日上午,朝阳法院立案庭受理了王某等12名职工诉某自来水管理所人事争议一案。因该案被告为同一用人单位,经征得原告同意,立即启动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机制,将案件通知当日值班律师事务所的调解律师。在朝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光,立案庭庭长闫欣、副庭长王贵甫,法官助理武绍军,特聘专职调解员赵新元、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奥博律师共同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整个调解用时不足两个小时。
朝阳法院引入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机制是解决新时期新矛盾、新问题的新举措。这12件人事争议一案,一次性诉前调解成功,是我院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实践和例证。下一步将深入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开展,促进我院多元化解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使“多元化解”机制在矛盾的快速分流化解、及时有效解决上发挥出更大作用。
2019年7月16日上午,12件劳动者诉用工单位人事争议一案,在律师的参与下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朝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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