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与国安公证处合作,进行公正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探索
在吉林省并非试点省份的情况下,主动与长春市国安公证处合作,组建全省首家“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中心”,2018年4月起试运行,2018年8月1日正式挂牌,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凤义、长春市司法局局长梁向东出席揭牌仪式。根据双方合作协议,国安公证处派驻9名公证调解员、公证送达员参与朝阳区人民法院的诉前送达、诉前调解、诉讼保全、执行查人找物等司法辅助事务。在试运行一年、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5月双方达成进一步拓展合作范围合意,将公证参与送达领域拓展至全部民事诉讼过程中,共同制定了《民事集中送达实施细则》,国安公证处将派驻朝阳法院的人员扩充至15人。
(三)聘请社会力量,参与其他司法辅助性事务工作。
除公证参与的送达、调解等司法辅助事务外,扫描、文印、档案等非核心的司法辅助事务,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解决。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引进具有专业资质且经验丰富的人力资源公司进行管理。我院已经与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将电子卷宗扫描、文印及部分档案管理工作,交由其进行。
主要做法
一是确保于法有据。开展审判辅助事务工作改革应遵循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安全性原则,以上各项工作均在中央、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关于开展审判辅助事务改革的范围内,并且符合中央政法委的改革要求。
二是根据本院工作实际,合法合规。明确根据本院案件数量、干警数量、诉讼服务工作量等,合理确定审判辅助事务工作量。建立健全公开竞标、运营监管、业务培训等制度,确保审判辅助事务外包合法合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三是强化管理确保安全。集约化、碎片化管理相结合。集约化管理是将扫描、送达等工作外包,并集中在司法辅助事务中心办理,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提升了司法辅助事务的办理质效。碎片化管理是指通过分散节点、流水作业将工作碎片化,使服务外包人员无法知悉案件全貌,加之强化人员培训和岗位技能考核,通过合同约定服务方承担的保密义务,明晰法律责任,有效化解风险,避免审判秘密泄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