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上午,举报人谢某受我院宣传氛围的影响,代其姐姐来我院“扫黑除恶”举报接待室实名举报孙某和谢某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行为。该举报为长春市法院系统第一件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我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常务副院长陈凤英得知此情况后,第一时间接待了举报人,并做了询问笔录,初步了解了举报人所要举报的基本内容。经请示朝阳区扫黑办,我院于当日下午将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移送到朝阳区扫黑办,并于近日将该线索报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多次党组会研究,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成立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扫黑除恶办公室,强调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显赫位置摆放多个举报箱、安检中心等当事人较多区域张贴“致辖区居民的一封信”、法院围栏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办法、多种形式提高群众知晓率。设立了扫黑除恶办公室和涉黑涉恶案件举报接待室,对室内进行了专门布置。在室内的墙上公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我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扫黑除恶办公室及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扫黑除恶案件审判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涉黑涉恶案件“十必查”内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规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剪影。
与此同时,我院充分利用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及时将扫黑除恶宣传信息发布在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同时在庭审的过程中,增加宣传教育环节,以纸质宣传单和普法短片等多种形式展示我院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