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日上午7时,我院执行局30名干警、10名法警整装待发,分赴各执行现场,对14起执行案件的“老赖”进行集中搜查、集中强制执行。此次行动仍由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全程指挥,我院院长、分管院领导即时调度。特邀5名人大代表现场见证。
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我院于6月1日晚加班召开部署会,梳理案件,分配工作任务,做精准准备。
执行现场速递一
我院执行团队来到位于被执行人刘某任经理的雁鸣湖某市场,并到该市场内其经营的一处门市。被执行人刘某的女儿薛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而被执行人刘某经执行法官徐健电话沟通后仍不愿出面。我院干警决定将传票张贴留置送达。薛某当场将传票撕毁。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薛某采取强制措施,在此过程中薛某将多名干警和法警抓伤,在送上警车时,其以孩子年幼为由将孩子带上警车,企图以此逃避惩罚,引来多名群众围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薛某因其抗拒执行的行为被我院司法拘留。
执行现场速递二
在一起定金合同纠纷中,被执行人韩某在判决生效后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完全履行义务。经过几次执行工作后仍有4万元没有履行。我院执行法官徐健搜查未果后,将被执行人韩某传唤到院,执行法官向其讲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被执行人韩某当即表示悔过,并当场用微信支付剩余全部执行款。
执行现场速递三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被执行人范某在长达六年的时间内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除一处被查封房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近日,执行法官孙伟超在查询财产时得知其账户内有4万元到账,当即对其账户进行冻结,并将被执行人范某传唤到院,查明其每年有10万元收入。因其有财产而拒不还款也不如实申报财产,我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
在6月2日的执行行动中,我院共执行案件14件,执行和解2件,拘传2人,拘留2人,案款执行到位8万元。有效地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