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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雷霆出击” —— 朝阳法院严厉打击拒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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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7-16 10:18:11 打印 字号: | |

    为打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朝阳法院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的两级法院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为契机,不断营造惩治拒执行为的高压态势。继2018年5月22日执行行动后,5月26日,在市区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我院共出动警车8辆,干警30人,法警10人,于上午9时,兵分两路前往10处执行现场,至晚上20点圆满完成了既定任务:依法司法拘留3人,拘传2人,有效送达3人,实际执行完毕3件。有效遏制了拒执、规避执行行为,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

执行现场一

    我院执行团队来到同志街某处的居民楼。进入被执行人陶某住处后,被执行人在有财产的情况下,仍然以各种借口推诿不履行义务。我院执行法官孙伟超决定依法拘传被执行人。考虑其孩子还小,我院干警本着人性化的执法理念希望被执行人可以配合执法,而不采用警械。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遂我院干警使用警械将其控制,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案。被执行人陶某被拘传后,当即履行1.5万元,并承诺之后每月履行1000元至履行完毕为止。

执行现场二

    我院执行团队来到大屯街与进化路交汇处。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指挥实时化的作用,保持与申请人和执行干警的联系,执行法官郭俊立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在发现被执行人线索的情况下,及时指挥执行干警改变既定执行路线,在大屯街某打印社将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齐某拘传到案。因其身体原因,采取罚款1.5万元的措施进行惩戒。

执行现场三

    我院执行团队来到被执行人张某所在的警官公寓小区。敲门后,张某的丈夫开门,谎称张某不在家。在执行法官郑青春进一步追问下,张某从卧室走出。执行法官在核实其身份后,告知其因有财产而拒不申报,对其依法拘传。张某以其对判决有意见、准备申请再审等理由拖延执行。执行法官明确告知张某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第1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到院后,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义务,在法院大吵大闹,随后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执行现场四

    我院执行团队来到被执行人常某所经营的位于乐山镇某处的食杂店。该食杂店同时经营棋牌室,人员复杂,我院干警在执行中遇到重重阻力,特别是被执行人常某的妻子王某,对执行人员谩骂厮打,多名执行干警“挂彩”,执行法官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该案中,被执行人常某与另外两名被执行人连带承担赔偿款37451元。拘传到院后,被执行人常某在其身带多张银行卡及5万余元卖粮货款凭证的情况下,仍不愿履行义务,态度恶劣。我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

    夜幕降临,获悉某被执行人可能在乐山田间的线索后,我院干警不顾一天的辛苦,再次集结,出征在执行的道路上……

责任编辑:朝阳法院